城市公示语翻译应规范
同一路名三种译法
同一条路的路名有三种甚至多种译法,而且这种现象很常见。江西省翻译协会副秘书长、南昌大学外国语学院赖袆华副教授在与外国朋友的交往中发现,一些城市“一路多名”的现象弄得不少外国朋友晕头转向。赖袆华认为,城市越来越开放,公共场所的外文标志使用也应规范起来,这体现了一个城市的管理理念和服务理念。
采访中,记者很容易就发现了同一条路的路名有多种译法的现象。南昌市一条主干道--洪都北大道上相隔不到300米的3块指路牌上,就‘洪都北大道’的英文标志竟有3种不同版本,分别是“HONGDU NORTH AVE”(全英文)、“HONGDU BEI AVE”(英文、汉语拼音混杂)、“HONGDU BEI DADAO”(汉语拼音)。再如名为贤士二路的道路指路牌一块是英文、拼音混杂的“XIANSHI ER RD”,另一块却标成拼音、阿拉伯数字混杂的“XIANSHI 2 LU”。在八一大桥旁一块醒目的蓝色路牌上,“八一大桥”被译成“BAYIDA BRIDGE”。赖袆华告诉记者,“BRIDGE”本身就是“大桥”的意思,路牌中的那个“DA”纯属多余。类似不规范、错误百出的指路牌在南昌还有很多处。
针对一些城市公示语翻译存在的问题,赖袆华认为,公示语翻译虽是细节问题,但关系到城市的对外开放形象和文明程度,不容忽视。尤其是下届奥运会明年就要在中国北京召开了,解决这个问题更显迫切。他建议,有关部门可联合一些权威的翻译机构,对各大城市的旅游景点、机场、车站、街道、商店等公共场所的英文标志进行调研,提出初步的翻译方案,确定参照性标准翻译文本,以规范各地公共场所的英文标志。
(编辑:you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