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仲旭:怎样剥削译者
前不久看到网上流传的某国有出版社总经理的讲话,其中关于节支方面,有一条是关于“减少稿费和翻译费支出”的,启发我可以根据自身的经验及了解,写一篇关于控制翻译稿费支出方面的文章,以供出版从业者参考,不够完善的地方,请大家踊跃发言,献计献策。
控制翻译稿费支出,重要的是在签订合同时,签下有利于出版方的合同。
在选择译者上,要考虑到尽管翻译稿费低廉已成共识,但愿意挣翻译稿费的人仍然相当多,所以不必多考虑水平问题,也不必考虑优稿优价,把稿费水平控制在千字50—70元范围内即可。如想进一步控制支出,可以考虑多使用在校学生,因为系“勤工俭学”,稿费标准不妨进一步压低,据透露,千字15元可能为学生译者的最低心理价位。(不过既然支付的是特低稿费,最好对译稿质量也不要抱太高期望。)
谈好稿费标准后,还有不少方法可以进一步减少稿费支出,一般人最多了解稿费标准,包括译者,而对其他方面不熟悉也不太敏感,不妨大胆采用。
例如,上面所说的千字50—70元应注明为Word软件统计数字,而非多年来出版界采用(至今仍有不少出版社采用)的版面字数,这样计算,一方面便捷,一方面可以比按版面字数计算节省稿费支出,以一本Word字数15万字的书而言,和按版面字数计付稿酬相比,可以至少节省3万字稿费支出。
尽量采用一次性付酬方式,避免支付印数稿酬(国家关于印数稿酬有规定为每千册为基本稿酬的1%)。但如果合同未规定支付印数稿酬,少则可以节省几百元支出,遇到书畅销(如销量上了10万)时,则至少可节省一半稿费支出,书卖得越好,稿费支出方面省得越多,反正只是付一次费。
做引进版权书时,即使向外方购买的版权通常一次为5年、7年期限,但是跟译者订合同时,争取不写明期限(便可以理解为无限期合同,等同于永久买断式)。如果要定期限,可以订得比5年、7年更长点,更可以考虑在合同中夹进这样的字眼:“翻译稿的著作权归甲方(出版社)所有”。与译者签了买断式无期限合同的好处,是除了不必付印数稿酬而省笔钱,如果这本书畅销或销量稳定,出版方决定在引进版权到期后续期继续出版,除了最早的第一次付稿费后,之后再卖多少本都跟译者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了。即使此次购买版权到期后不再续买版权,别的出版社引进版权后想用这个译本的话,也得由该出版社或者译者出面央求解约,这时主动权完全在持有买断译稿合同的出版方这边,甚至可以从中获益。
如果订合同期限,尽量订在从图书出版后起算,这样无论出版方拖延出版至何时,都对合同期限毫无影响。
另外可以利用的是付酬期限。不要轻易开口子在出版前就支付部分或全部稿费,这样会坏了行规,行规为出版后才付酬。合同中订付酬期限为出版后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都没关系,实际上在何时付酬这个问题上,主动权完全在出版方,译者一般没精力寻求法律救济,出版方不妨大胆拖欠。
以上诸点仅为抛砖引玉,欢迎补充。
注:某某出版社、某某文化公司对本文亦有贡献。
控制翻译稿费支出,重要的是在签订合同时,签下有利于出版方的合同。
在选择译者上,要考虑到尽管翻译稿费低廉已成共识,但愿意挣翻译稿费的人仍然相当多,所以不必多考虑水平问题,也不必考虑优稿优价,把稿费水平控制在千字50—70元范围内即可。如想进一步控制支出,可以考虑多使用在校学生,因为系“勤工俭学”,稿费标准不妨进一步压低,据透露,千字15元可能为学生译者的最低心理价位。(不过既然支付的是特低稿费,最好对译稿质量也不要抱太高期望。)
谈好稿费标准后,还有不少方法可以进一步减少稿费支出,一般人最多了解稿费标准,包括译者,而对其他方面不熟悉也不太敏感,不妨大胆采用。
例如,上面所说的千字50—70元应注明为Word软件统计数字,而非多年来出版界采用(至今仍有不少出版社采用)的版面字数,这样计算,一方面便捷,一方面可以比按版面字数计算节省稿费支出,以一本Word字数15万字的书而言,和按版面字数计付稿酬相比,可以至少节省3万字稿费支出。
尽量采用一次性付酬方式,避免支付印数稿酬(国家关于印数稿酬有规定为每千册为基本稿酬的1%)。但如果合同未规定支付印数稿酬,少则可以节省几百元支出,遇到书畅销(如销量上了10万)时,则至少可节省一半稿费支出,书卖得越好,稿费支出方面省得越多,反正只是付一次费。
做引进版权书时,即使向外方购买的版权通常一次为5年、7年期限,但是跟译者订合同时,争取不写明期限(便可以理解为无限期合同,等同于永久买断式)。如果要定期限,可以订得比5年、7年更长点,更可以考虑在合同中夹进这样的字眼:“翻译稿的著作权归甲方(出版社)所有”。与译者签了买断式无期限合同的好处,是除了不必付印数稿酬而省笔钱,如果这本书畅销或销量稳定,出版方决定在引进版权到期后续期继续出版,除了最早的第一次付稿费后,之后再卖多少本都跟译者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了。即使此次购买版权到期后不再续买版权,别的出版社引进版权后想用这个译本的话,也得由该出版社或者译者出面央求解约,这时主动权完全在持有买断译稿合同的出版方这边,甚至可以从中获益。
如果订合同期限,尽量订在从图书出版后起算,这样无论出版方拖延出版至何时,都对合同期限毫无影响。
另外可以利用的是付酬期限。不要轻易开口子在出版前就支付部分或全部稿费,这样会坏了行规,行规为出版后才付酬。合同中订付酬期限为出版后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都没关系,实际上在何时付酬这个问题上,主动权完全在出版方,译者一般没精力寻求法律救济,出版方不妨大胆拖欠。
以上诸点仅为抛砖引玉,欢迎补充。
注:某某出版社、某某文化公司对本文亦有贡献。
(编辑:T-w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