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这悲摧的翻译事业
文/黑马
说到不才自身的体验,或许对在文学翻译这个领域里“白手起家”的清寒学子更有分享的共性意义,也有惨痛的教训。作为“文革”年代中成长起来的小城市普通职员的子弟,我这种back street boy从小不可能有谁对我说翻译家这个词。最早知道什么是翻译是看《小兵张嘎》的电影,及很多抗日题材的电影,那上面的翻译基本都是肥胖奴颜形象。因此对“翻译官”反倒没什么好印象。
那时小学没有外语课,文化课也学得差强人意,倒是经常念《毛主席语录》,学习报纸社论等等。混到毕业继续上中学,听说中学里要念外语,是什么外语根本不在乎。那个年代中国和“美帝”“苏修”为敌,我们的理想是长大后去当兵解放这些国家里“水深火热”的劳动人民,学他们的语言是为了将来打败他们,进攻到他们国家时能用他们的语言喊“缴枪不杀,优待俘虏”。等1973年上了中学,被告知我那个班学俄语,别的班学英语,家里有知识背景的孩子就不干,就转到“英语班”去了,可我就没觉得有什么不同。唯一明白的是,将来我可能参加解放军去黑龙江跟苏修去打仗,用俄语向他们喊话让他们投降。当年苏联红军攻克柏林,我可能跟着去攻克莫斯科。攻克华盛顿的任务就让英语班的同学去干吧,但那要跨海,太远了,不如攻克莫斯科容易。而且因为从小喜欢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觉得能去解放苏联的人民似乎意义更大。
幸运的是我的俄语老师曾是中央哪个部委的翻译,因为被打成“右派”才给发配来中学教俄语的,据说他的俄语是这个城市中学老师里的头牌,虽然是“摘帽右派”,但其人仪表堂堂,丝毫没有一些当了右派的人那种畏首畏尾的表情。跟这样的人读俄文,让我感到很享受,念得好,经常受表扬,还让我帮着改同学的俄语作业,那是多大的光荣!所以我学起俄语来很投入。课堂上“翻译”二字会出现,但 都是老师让大家把俄文句子“翻译成”中文或中文“翻译成”俄文时下的命令而已。终于有一天附近的河北大学俄语系的大学生来我们中学进行教学实习,课余时间和我们在一起谈天。说到未来,有人用俄语对我说你将来可以当翻译。这让我想起,我的老师就曾经是中央部委的翻译,外语念好了,可以把翻译当成一种工作。那是我第一次明白翻译和当什么干部、教师、售货员一样是一种工作,靠它拿工资,而且生活很风光,干得好就可以跟着领导满世界跑,干得一般也能进旅游局当导游。
但翻译和家却一直没有联系起来。不过我心里似乎一直响着“翻译”这个俄文词переводить,我特别喜欢其带着颤音的前缀“别列”(пере),就是穿过、越过的意思。翻译就是在语言间穿越和飞跃的工作,而且这个пере让我想起俗语中的“别过来”,就是把东西扭动方向弄直的意思,就牢牢地记住了翻译这个词的俄文发音。
但我考大学时并没有想读外语,而是以为上了中文系就能当作家了,所以报考的中文系。1977年的高考,非外语类考生都不用考外语。如果我不考外语专业,就可以偷懒少复习一门课程,有限的时间就能多用来复习数学语文和历史地理。但我的俄语老师觉得我放弃俄语既是浪费也是少了一个被录取的机遇,就苦口婆心劝我第二志愿一定要报个外语(那年只有三个志愿)。这就意味着我要比大多数人多考一门功课,但也多一条路。我就听了他的话。那年河北大学的俄语专业不招生,结果是我被英语专业录取了。虽然这个结果令我懵懂,但我还是接受了这个结果,因为我没有勇气第二年再考。似乎有的老师为了安慰我,说过:当不了作家,你还可以将来当翻译家。或许这也是我把自己的未来与翻译家联系在一起的开始。
即便如此,我还是没有树立当翻译家的理想,还是觉得那个理想离我太远,似乎那是著名大学里的教授才能做的事,我仅仅是一个省大学的英语学生而已。
后来读研究生,我要选一个外国作家作为硕士论文的研究对象,但学位统称为“英语语言文学硕士”。这个学位仅仅是走进社会工作的敲门砖,很少有人工作后还继续从事硕士阶段的研究,大都从事英语教学工作,也有从事其他工作的。一般转行的都飞黄腾达了,尤其是从事外事、旅游、外贸工作的,官至部级甚至更高者有之,发大财者有之,在高校和研究单位成为名教授者更不鲜见。
但我是个例外,不仅没有放弃硕士阶段的研究,还变本加厉地深入了进去。我坚信,要在劳伦斯研究上立住脚,我首要的是拿出几个他的作品中译本,翻译是最好的研读。于是我就这样有目的地翻译了很多劳伦斯作品,同时也做些基本的研究工作。不知不觉中,我把翻译劳伦斯定位为我的主业了,因为我开始感到了沉溺其中的快乐,感到是自己在用中文重写劳伦斯的书,我在做劳伦斯做不了的事,我在替劳伦斯当翻译的同时逐渐被称为“家”了,既被称为“劳伦斯专家”,也被称为“翻译家”。
但不了解情况的读者大多以为我是在大学或研究所从事专业的劳伦斯翻译和研究,其实不然,我仅仅是文学圈外的散兵游勇,我赖以生存的“事由”先是出版社的编辑,后是事业单位的英文翻译,依旧是布衣平民。至于“翻译家”和“作家”的称号,也是出版社出版我的作品时写简介时写上去的,因为不赠给我这样的雅号我就一无是处。我是靠几百万字的作品堆出来的翻译家和作家,我想就说自己是个“劳伦斯译者”和“作者”,但这称号不登大雅,也影响作品销路,就恬不知耻地接受了“家”的称号。这个家在英文里不过表示从事某种事由之人的那个小后缀如-er,-or,在中文语境里就是“者”,要由者成“家”是需要有质有量的作品支撑的,但谁都愿意买一个“家”的书,而不买“者”的书。其实我这个“家”甚至没有去申请参加翻译家协会和作家协会,我“不在”任何组织,没有任何社会身份,仅仅是个文学的自然人而已。
这个特色取决于我自己的境遇和价值观,取决于自己与现实的妥协与平衡。也就是爱好与谋生之间的平衡。我读过的两个大学即河北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都不是重点大学,如果我要在学术研究方面有所斩获,我必须考取一个博士学位,当然最好是重点大学的博士学位,让自己“脱颖”,然后再谈其它。但我从小的志向是从事文学创作,写小说曾占据了我的大量时间,不能花时间去备考博士生,也怕根本考不上。我在出版社当编辑时就幻想着自己就是巴金,一边写《家》和翻译赫尔岑,一边给文学青年萧乾们当伯乐。结果当然是自己成不了巴金,更发现不了萧乾,写了本《混在北京》的长篇小说就落荒而逃,离开被人们以为是小说原型的那家出版社,干起中译英来,有个踏实的饭碗,业余圆自己的巴金之梦吧。
我的文学专长当然还是硕士阶段的劳伦斯作品研究,我庆幸自己误打误撞在茫茫如海的世界名家中遇上了我最钟情的一个英国作家,翻译他的作品不是为稻粮谋,而是出于热爱,但最终又歪打正着在出版方面获得了自己的market niche(中文叫市场份额,听着俗,就喜欢用英文,因为不是母语,俗也不觉得俗了)。与劳伦斯作品的相遇,现在想起来简直就如同一场艳遇。我在纪念恢复高考三十年的一篇读书回忆文章里写道:“我读了劳伦斯小说《菊香》,被这个仍然被国内理论界称为是“颓废资产阶级”的作家的清新文风所触动。同样是写我稔熟的劳动人民生活,劳伦斯小说和我们从小读的《红旗谱》、《桐柏英雄》等等实在是大相径庭。这样的作家太值得我们重新发现和研究了,而且我们应该为他“平反昭雪”,在中国普及这样的优秀作家(那个时候哪里知道,劳伦斯早就被国际学界认定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了)。毕业时上了研究生,选定硕士论文方向时自然地选择了劳伦斯。是劳伦斯这个跨越写实、现代和后现代三阶段的作家让我找到了文学研究的支点,找到了一根最适合我的文学支柱,让我得以一边翻译,一边研究,一边从事自己的小说写作,不时地与新潮理论相切,感到自己在“与时俱进”,同时依然在内心深处恪守着一份淳厚的写实主义文学传统。”
于是研究生毕业后这28年我就是为了自己的爱好忙碌着,我称之为我的“这口大烟”。而且在劳伦斯翻译方面越陷越深,因为任何个体作家研究都是要靠对原文的“细读”作基础的,我的翻译和为了翻译而做的研究就为我在劳伦斯研究方面获得了某些话语权,被一些同行当成了“专家”,其实仅仅是资料积累的多而已,有时一个最新的资料能推翻某个人论文中的论点,所谓专家往往就是这样炼成。但真正的专家应该是有自己的理论体系的人,这方面我自惭形秽,因此是只专不家。我在1993年出版的《混在北京》里早就借小说人物之口自我讽刺了一番:“这种专家不难当,只要有恒心,搭日子就成。”我并不想也做不到呕心沥血建立自己的研究体系和框架,我的乐趣在于语言的把玩,“一名之立,月旬踟蹰”,用最好的中文体现劳伦斯的作品风韵,这个体现过程也揉进我的创作激情,为我的写作打着最扎实的语言基础--我还没有忘记我与世界的最初约定:我还是要写小说的。
说到此,我的选择完全是我为自己量身定制的,一点不值得毫无背景的穷学子骄傲和效仿,仅仅是一个非重点大学的小硕士生、一个狂热的文学青年为自己的文学激情找到了适合自己生存的文学空间而已。但这个选择是要付出现实利益代价的,如我在接受杂志采访时所说的:“现在大多亲友关心的并不是你翻译了什么,而是你是不是当了官或挣了大钱,房子车子票子,子女工作如何之类特别实际的问题。如果你在那些方面没有出人头地,人家自然不会关心你文学做的如何。所以我是生活在这些俗事中的,和他们从来不谈文学翻译,那样会显得很书呆子,也是对牛弹琴。真正可以聊的反倒是同好们和有关的出版、媒体人士。做文学翻译,你必须要承受得住实际生活中亲友和故交及进取的同事们对你的忽略甚至轻蔑,因为你在生活中很木讷,仙风道骨的不可理喻,也不能帮人家什么忙如给人家孩子找工作和上好学校,帮人家企业公关或偷税漏税等。但你自己要自觉,别太强调自己的翻译家形象,人家说你没混好也别受伤,那样反倒格格不入。但自己内心要坚持自己的文化身份,坚持自己的梦想,没有白日梦的人是可怜的人,据说白日冥想还能治狂躁症,益寿延年。”
我也想过进研究机构当专业研究人员,但此事因为我没有博士学位又不敢人到中年去考博士而告终。后来别人告诉我,即使我进了大学或研究机构,我也不可能专业做劳伦斯,在那种地方我必须做“全能”的事情,劳伦斯仅仅是研究内容之一。既然如此,我就靠从事基本的英文翻译养活自己进而去“养”我的爱好,何必人到中年了为个正规学术身份伤筋动骨呢?我为什么不能一介布衣地做文学呢?
在学术圈子外做学问、做翻译,在文学圈子外写作文学作品,我选择了一条孤独、自我放逐的路,但我自由,我不用仅仅为升迁而做不喜欢做的论文,不用为名利写不是发自本能而写的作品。比如,我在英国一年,回来写的却是一本劳伦斯故乡行的散文和一本英伦印象随笔,这样的作品是不能用来评高级职称涨工资涨分房面积的。我深陷劳伦斯作品中,但我谢绝写一本劳伦斯评传的学术专著,却要写一本《劳伦斯作品花语考》。这样的自由必然伴随的是孤独,是局外人的孤独,但我既然选择到了今日,也就没有必要再改变,每当我孤独时,我就想我有不少国内喜爱劳伦斯作品的同胞在关注我,鼓励我,他们是我的知音,我可以骄傲地告诉英国的劳伦斯研究者们,我翻译的劳伦斯作品在不断地出版、修订再版,还在出中英对照版和台湾繁体字版。我相信我和我的同胞在做世界各地的劳伦斯研究翻译者无法做到的事情,因为中国读者众多,华文读者遍布世界,而在华文世界里劳伦斯尚在朝阳期,这个阶段让我赶上了,仅仅由于当年没考上中文系而被外文系接住,仅仅出于对文学的热爱和偶然与劳伦斯作品相遇。因此我在懵懂之中成了“翻译”,再成“家”,但还是个圈外人而且文学翻译和写作收入不是我主要的生活来源,在这个意义上说,我一事无成,毫无可取之处。这个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值得很多想从事翻译并成家的布衣青年借鉴和反思:你敢不敢当个普通人,在任何圈内人眼中都是个业余文学票友?尤其人到中年你还没有任何官职和学术称号如教授,你的社会地位和商店售货员没什么两样,你的年轻同事都把你当成玩物丧志的冒牌文化人看待,时不时比你年轻的领导还要调侃你,你行吗?如果你不行,赶紧换个行当。
但我如今做起翻译来,心里还会响起这样的声音:我喜欢пере......让我们пере......吧!
说到不才自身的体验,或许对在文学翻译这个领域里“白手起家”的清寒学子更有分享的共性意义,也有惨痛的教训。作为“文革”年代中成长起来的小城市普通职员的子弟,我这种back street boy从小不可能有谁对我说翻译家这个词。最早知道什么是翻译是看《小兵张嘎》的电影,及很多抗日题材的电影,那上面的翻译基本都是肥胖奴颜形象。因此对“翻译官”反倒没什么好印象。
那时小学没有外语课,文化课也学得差强人意,倒是经常念《毛主席语录》,学习报纸社论等等。混到毕业继续上中学,听说中学里要念外语,是什么外语根本不在乎。那个年代中国和“美帝”“苏修”为敌,我们的理想是长大后去当兵解放这些国家里“水深火热”的劳动人民,学他们的语言是为了将来打败他们,进攻到他们国家时能用他们的语言喊“缴枪不杀,优待俘虏”。等1973年上了中学,被告知我那个班学俄语,别的班学英语,家里有知识背景的孩子就不干,就转到“英语班”去了,可我就没觉得有什么不同。唯一明白的是,将来我可能参加解放军去黑龙江跟苏修去打仗,用俄语向他们喊话让他们投降。当年苏联红军攻克柏林,我可能跟着去攻克莫斯科。攻克华盛顿的任务就让英语班的同学去干吧,但那要跨海,太远了,不如攻克莫斯科容易。而且因为从小喜欢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觉得能去解放苏联的人民似乎意义更大。
幸运的是我的俄语老师曾是中央哪个部委的翻译,因为被打成“右派”才给发配来中学教俄语的,据说他的俄语是这个城市中学老师里的头牌,虽然是“摘帽右派”,但其人仪表堂堂,丝毫没有一些当了右派的人那种畏首畏尾的表情。跟这样的人读俄文,让我感到很享受,念得好,经常受表扬,还让我帮着改同学的俄语作业,那是多大的光荣!所以我学起俄语来很投入。课堂上“翻译”二字会出现,但 都是老师让大家把俄文句子“翻译成”中文或中文“翻译成”俄文时下的命令而已。终于有一天附近的河北大学俄语系的大学生来我们中学进行教学实习,课余时间和我们在一起谈天。说到未来,有人用俄语对我说你将来可以当翻译。这让我想起,我的老师就曾经是中央部委的翻译,外语念好了,可以把翻译当成一种工作。那是我第一次明白翻译和当什么干部、教师、售货员一样是一种工作,靠它拿工资,而且生活很风光,干得好就可以跟着领导满世界跑,干得一般也能进旅游局当导游。
但翻译和家却一直没有联系起来。不过我心里似乎一直响着“翻译”这个俄文词переводить,我特别喜欢其带着颤音的前缀“别列”(пере),就是穿过、越过的意思。翻译就是在语言间穿越和飞跃的工作,而且这个пере让我想起俗语中的“别过来”,就是把东西扭动方向弄直的意思,就牢牢地记住了翻译这个词的俄文发音。
但我考大学时并没有想读外语,而是以为上了中文系就能当作家了,所以报考的中文系。1977年的高考,非外语类考生都不用考外语。如果我不考外语专业,就可以偷懒少复习一门课程,有限的时间就能多用来复习数学语文和历史地理。但我的俄语老师觉得我放弃俄语既是浪费也是少了一个被录取的机遇,就苦口婆心劝我第二志愿一定要报个外语(那年只有三个志愿)。这就意味着我要比大多数人多考一门功课,但也多一条路。我就听了他的话。那年河北大学的俄语专业不招生,结果是我被英语专业录取了。虽然这个结果令我懵懂,但我还是接受了这个结果,因为我没有勇气第二年再考。似乎有的老师为了安慰我,说过:当不了作家,你还可以将来当翻译家。或许这也是我把自己的未来与翻译家联系在一起的开始。
即便如此,我还是没有树立当翻译家的理想,还是觉得那个理想离我太远,似乎那是著名大学里的教授才能做的事,我仅仅是一个省大学的英语学生而已。
后来读研究生,我要选一个外国作家作为硕士论文的研究对象,但学位统称为“英语语言文学硕士”。这个学位仅仅是走进社会工作的敲门砖,很少有人工作后还继续从事硕士阶段的研究,大都从事英语教学工作,也有从事其他工作的。一般转行的都飞黄腾达了,尤其是从事外事、旅游、外贸工作的,官至部级甚至更高者有之,发大财者有之,在高校和研究单位成为名教授者更不鲜见。
但我是个例外,不仅没有放弃硕士阶段的研究,还变本加厉地深入了进去。我坚信,要在劳伦斯研究上立住脚,我首要的是拿出几个他的作品中译本,翻译是最好的研读。于是我就这样有目的地翻译了很多劳伦斯作品,同时也做些基本的研究工作。不知不觉中,我把翻译劳伦斯定位为我的主业了,因为我开始感到了沉溺其中的快乐,感到是自己在用中文重写劳伦斯的书,我在做劳伦斯做不了的事,我在替劳伦斯当翻译的同时逐渐被称为“家”了,既被称为“劳伦斯专家”,也被称为“翻译家”。
但不了解情况的读者大多以为我是在大学或研究所从事专业的劳伦斯翻译和研究,其实不然,我仅仅是文学圈外的散兵游勇,我赖以生存的“事由”先是出版社的编辑,后是事业单位的英文翻译,依旧是布衣平民。至于“翻译家”和“作家”的称号,也是出版社出版我的作品时写简介时写上去的,因为不赠给我这样的雅号我就一无是处。我是靠几百万字的作品堆出来的翻译家和作家,我想就说自己是个“劳伦斯译者”和“作者”,但这称号不登大雅,也影响作品销路,就恬不知耻地接受了“家”的称号。这个家在英文里不过表示从事某种事由之人的那个小后缀如-er,-or,在中文语境里就是“者”,要由者成“家”是需要有质有量的作品支撑的,但谁都愿意买一个“家”的书,而不买“者”的书。其实我这个“家”甚至没有去申请参加翻译家协会和作家协会,我“不在”任何组织,没有任何社会身份,仅仅是个文学的自然人而已。
这个特色取决于我自己的境遇和价值观,取决于自己与现实的妥协与平衡。也就是爱好与谋生之间的平衡。我读过的两个大学即河北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都不是重点大学,如果我要在学术研究方面有所斩获,我必须考取一个博士学位,当然最好是重点大学的博士学位,让自己“脱颖”,然后再谈其它。但我从小的志向是从事文学创作,写小说曾占据了我的大量时间,不能花时间去备考博士生,也怕根本考不上。我在出版社当编辑时就幻想着自己就是巴金,一边写《家》和翻译赫尔岑,一边给文学青年萧乾们当伯乐。结果当然是自己成不了巴金,更发现不了萧乾,写了本《混在北京》的长篇小说就落荒而逃,离开被人们以为是小说原型的那家出版社,干起中译英来,有个踏实的饭碗,业余圆自己的巴金之梦吧。
我的文学专长当然还是硕士阶段的劳伦斯作品研究,我庆幸自己误打误撞在茫茫如海的世界名家中遇上了我最钟情的一个英国作家,翻译他的作品不是为稻粮谋,而是出于热爱,但最终又歪打正着在出版方面获得了自己的market niche(中文叫市场份额,听着俗,就喜欢用英文,因为不是母语,俗也不觉得俗了)。与劳伦斯作品的相遇,现在想起来简直就如同一场艳遇。我在纪念恢复高考三十年的一篇读书回忆文章里写道:“我读了劳伦斯小说《菊香》,被这个仍然被国内理论界称为是“颓废资产阶级”的作家的清新文风所触动。同样是写我稔熟的劳动人民生活,劳伦斯小说和我们从小读的《红旗谱》、《桐柏英雄》等等实在是大相径庭。这样的作家太值得我们重新发现和研究了,而且我们应该为他“平反昭雪”,在中国普及这样的优秀作家(那个时候哪里知道,劳伦斯早就被国际学界认定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了)。毕业时上了研究生,选定硕士论文方向时自然地选择了劳伦斯。是劳伦斯这个跨越写实、现代和后现代三阶段的作家让我找到了文学研究的支点,找到了一根最适合我的文学支柱,让我得以一边翻译,一边研究,一边从事自己的小说写作,不时地与新潮理论相切,感到自己在“与时俱进”,同时依然在内心深处恪守着一份淳厚的写实主义文学传统。”
于是研究生毕业后这28年我就是为了自己的爱好忙碌着,我称之为我的“这口大烟”。而且在劳伦斯翻译方面越陷越深,因为任何个体作家研究都是要靠对原文的“细读”作基础的,我的翻译和为了翻译而做的研究就为我在劳伦斯研究方面获得了某些话语权,被一些同行当成了“专家”,其实仅仅是资料积累的多而已,有时一个最新的资料能推翻某个人论文中的论点,所谓专家往往就是这样炼成。但真正的专家应该是有自己的理论体系的人,这方面我自惭形秽,因此是只专不家。我在1993年出版的《混在北京》里早就借小说人物之口自我讽刺了一番:“这种专家不难当,只要有恒心,搭日子就成。”我并不想也做不到呕心沥血建立自己的研究体系和框架,我的乐趣在于语言的把玩,“一名之立,月旬踟蹰”,用最好的中文体现劳伦斯的作品风韵,这个体现过程也揉进我的创作激情,为我的写作打着最扎实的语言基础--我还没有忘记我与世界的最初约定:我还是要写小说的。
说到此,我的选择完全是我为自己量身定制的,一点不值得毫无背景的穷学子骄傲和效仿,仅仅是一个非重点大学的小硕士生、一个狂热的文学青年为自己的文学激情找到了适合自己生存的文学空间而已。但这个选择是要付出现实利益代价的,如我在接受杂志采访时所说的:“现在大多亲友关心的并不是你翻译了什么,而是你是不是当了官或挣了大钱,房子车子票子,子女工作如何之类特别实际的问题。如果你在那些方面没有出人头地,人家自然不会关心你文学做的如何。所以我是生活在这些俗事中的,和他们从来不谈文学翻译,那样会显得很书呆子,也是对牛弹琴。真正可以聊的反倒是同好们和有关的出版、媒体人士。做文学翻译,你必须要承受得住实际生活中亲友和故交及进取的同事们对你的忽略甚至轻蔑,因为你在生活中很木讷,仙风道骨的不可理喻,也不能帮人家什么忙如给人家孩子找工作和上好学校,帮人家企业公关或偷税漏税等。但你自己要自觉,别太强调自己的翻译家形象,人家说你没混好也别受伤,那样反倒格格不入。但自己内心要坚持自己的文化身份,坚持自己的梦想,没有白日梦的人是可怜的人,据说白日冥想还能治狂躁症,益寿延年。”
我也想过进研究机构当专业研究人员,但此事因为我没有博士学位又不敢人到中年去考博士而告终。后来别人告诉我,即使我进了大学或研究机构,我也不可能专业做劳伦斯,在那种地方我必须做“全能”的事情,劳伦斯仅仅是研究内容之一。既然如此,我就靠从事基本的英文翻译养活自己进而去“养”我的爱好,何必人到中年了为个正规学术身份伤筋动骨呢?我为什么不能一介布衣地做文学呢?
在学术圈子外做学问、做翻译,在文学圈子外写作文学作品,我选择了一条孤独、自我放逐的路,但我自由,我不用仅仅为升迁而做不喜欢做的论文,不用为名利写不是发自本能而写的作品。比如,我在英国一年,回来写的却是一本劳伦斯故乡行的散文和一本英伦印象随笔,这样的作品是不能用来评高级职称涨工资涨分房面积的。我深陷劳伦斯作品中,但我谢绝写一本劳伦斯评传的学术专著,却要写一本《劳伦斯作品花语考》。这样的自由必然伴随的是孤独,是局外人的孤独,但我既然选择到了今日,也就没有必要再改变,每当我孤独时,我就想我有不少国内喜爱劳伦斯作品的同胞在关注我,鼓励我,他们是我的知音,我可以骄傲地告诉英国的劳伦斯研究者们,我翻译的劳伦斯作品在不断地出版、修订再版,还在出中英对照版和台湾繁体字版。我相信我和我的同胞在做世界各地的劳伦斯研究翻译者无法做到的事情,因为中国读者众多,华文读者遍布世界,而在华文世界里劳伦斯尚在朝阳期,这个阶段让我赶上了,仅仅由于当年没考上中文系而被外文系接住,仅仅出于对文学的热爱和偶然与劳伦斯作品相遇。因此我在懵懂之中成了“翻译”,再成“家”,但还是个圈外人而且文学翻译和写作收入不是我主要的生活来源,在这个意义上说,我一事无成,毫无可取之处。这个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值得很多想从事翻译并成家的布衣青年借鉴和反思:你敢不敢当个普通人,在任何圈内人眼中都是个业余文学票友?尤其人到中年你还没有任何官职和学术称号如教授,你的社会地位和商店售货员没什么两样,你的年轻同事都把你当成玩物丧志的冒牌文化人看待,时不时比你年轻的领导还要调侃你,你行吗?如果你不行,赶紧换个行当。
但我如今做起翻译来,心里还会响起这样的声音:我喜欢пере......让我们пере......吧!
(编辑:T-w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