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学术人生(之三)
学术:只能是相济相融
20世纪80年代中,有一段时期,我曾经非常赞赏结构主义:不是由于它时髦,而是由于它实用。我认为结构主义的很多论点实际上很符合中国哲学的基本思想,比如辩证的整体观和一体论。实际上我很同意Sturrock(1986,后来一再再版)的如下论述:
Strcturalism is distinctive for studying its objects explicitly as wholes and the parts which make up those wholes as parts, that is, never purely intrinsically but in terms of the contribution they make to the whole they are part of. Structuralism is thus by definition a holistic mode of thought and as such increasingly in tune with the age we live in, since demands that we constantly heard. This is especially so, to take an obvious example, when it comes to the enviroment and how to protect it...
我认为这与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辩证整体观(例如天人合一论)是并行不悖的。Brokman(比利时哲学家)在总结结构主义的基本思想时说,结构主义的指导原则一是“系列”,二是“秩序”,我认为还应该加上第三、整体的结构感,这些方面也非常符合中国哲学中儒、道思想的系列化结构框架,历代思想家都非常强调“秩序”(《后汉书》“顺则下有序”),因而使中国人的思维很难摆脱系列结构的羁绊,很难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something between”(介乎其间者),Sturrock说:
Understood in this way Structuralism should serve to undo the stubborn dichotomy between subject and object. The structures in which it deals need not be attributed to either pole of the illicit disjunction between the human condition of our connection with things. Levi Strauss may rely on schemes of strongly marked oppositions in his analyses of culture, and thus appear to make intelligibility depend on division, but he also reminds us of an even more fundamental unity,by acknowledging that ‘the mind is able to understand the world only because the mind is itself part and product of this world.’
从最宽泛的意义上说,结构主义重视过程,重视转换,重视对结构的分析(J.Piaget, 1979),这几点对我们克服传统中国译论忽视文本,过于依仗主体悟性、论证上只重结果忽视过程、概念印象性太强等等倾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这是毋庸置疑的。可以说,这是我当时热中于结构主义的根本原因。为凸显结构主义的优长以及为强调我在克服传统译论的不足上所作的“选择性努力”,我完成了第一部著作《文体与翻译》(1985),这部著作从文本功能研究切入,展开对汉外互译的基本理论的探讨,两次赢得社科研究奖。但就在潜心研究索绪尔的时候,我发现了结构主义极大的局限性;如果不正视它的局限性,那么对翻译学理论建设将产生严重的后果。作为语言学的结构主义代表人物,索绪尔在他的一生中作了几次选择,而他的每一次选择都不利于翻译学理论的开拓和发展,我在《翻译与语言哲学》(1995)中写道:
索绪尔对他研究的对象和领域作了四项重大的选择,每项选择都在强化他的同质语言观。这既是他的成就,又是他的局限性。首先,他将语言(langue)和言语(parole)作了区分。索绪尔认为言语是个人的,因而是纷繁驳杂的、流变随机的,故此又是不稳定的,其中包含许多心理变数;而语言则是社会的、系统的、稳定的,因此他选择了语言,而摒弃了言语。其次,索绪尔认为语言有其内部因素,也有与之相对的外部因素。基于他对语言的选择,他必然要排除语言的外部因素,排除社会的、文化的、民族心理的、政治历史的等等言语变异——总之是属于外部语言学诸多方面对语言的干扰,而语言应是一个稳定的系统,它“只认可自己固有的秩序”(Saussure: 1916)。因此,他选择了内部语言,而摒弃了对决定语言的意义至关紧要的外部语言。第三项选择是在所指(signifie)与能指(signifiant)之间。索绪尔的基本思想是“语言本身是一种形式而不是实体”(Saussure, 1949, p.169),这里所说的形式则是指符号系统,这一符号系统与内容丰富的自然语言扯不上关系,因为只有抽离了现实中的自然语言,才能凸显出符号系统的同质性,以便于描写语言的结构,即从一般到特殊的提升,这是符合科学方法论的。问题出在它贬低了自然语言不容忽视的“实体性意义”,但意义却是结构主义不感兴趣的一个领域。因此,“能指”是作为结构主义先驱的索绪尔的不然选择。最后是共时语言学和历时语言学的取舍问题,索绪尔选择了共时语言学。因为在索绪尔看来,历时观和共时观是“绝对对立的”、“不容许有任何妥协”,原因是“共时语言学研究同一个集体意识所感觉到的各项存在并以之构成系统的要素间的逻辑关系和心理关系。相反地历时语言学研究各项不是同一个集体意识所感觉到的互相连续的要素之间的关系,这些要素一个代替一个,彼此间不构成系统”。按照这样的原则来区分,必然导致索绪尔的一种绝对观点:语言中所有的历时现象,按性质而言都是言语的而非语言的,因而也就不在其考察和关注之列。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将索绪尔的四项选择归纳为在两个大维度上的取舍:他在“同质性”与“异质性”这对二元对立项中选择了同质性;同时又在“结构”与“意义”这一对二元对立项中选择了结构。我们可以将索绪尔的选择取向表示如下:
图1 索绪尔的语言观取向(图略)
从以上四组二元对立项来看,第(1)组中的语言、第(2)组中的“内部语言”、第(3)组中的“能指”及第(4)组中的“共时”都侧重形式机制、侧重结构规则,而较少甚至不关注语言变异、不关注历史发展、不关注语义功能,这一切合而言之正是同质语言观的基本特征:侧重形式,不重意义;侧重结构,不重功能。正如索绪尔自己宣称的“语言本身是一种形式,而不是实体”(索绪尔在这里实际上是自相矛盾的:语言变成了没有实体的形式!)继索绪尔后的布隆菲尔德(L.Bloomfield,1887-1949)以及后期的结构主义Z.Harris,B.Block和L.G.Trager等人,甚至认为语言研究可以完全不考虑意义。F.C.Voeglin在其所著Linguistics without Meaning and Culture without Words(《不研究意义的语言学及不研究词语的文化》)中说:“语言学家在析出因素和语素的时候,不应求助于意义”。
这种观点显然是翻译学不能接受的。20世纪80年代末期,我开始从了解分析哲学中学习了维根斯坦的著作,特别是从1989年到1990年,我在布鲁塞尔大学听哲学课。布鲁塞尔大学图书馆的哲学书籍极其丰富,而且单凭一张“听课证”就可以借30本书,借期可以一再延长。欧洲重视哲学可见一斑。
(未完,待续)
(编辑:指导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