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麦琪”谈翻译中语言和文化的排异性(下)
从“麦琪”谈翻译中语言和文化的排异性
张经浩
杭州师范大学外语学院
即使在同一语言中,已经固定的表达方式也常不容任何更改,表现最突出的莫过于成语。例如,我国政府早已把“斤”的十六两进制改为十两进制,但成语“半斤八两”中的“八”仍然是“八”。
不同语言的互相排斥更甚,汉语的排异尤为典型。汉语中连音译的词也有些格格不入,除“咖啡”、“可可”等无法译意的词外,能译意的,即使在经广泛使用收入词典后,也仍然可能被译意的词取代。例如,英语的engine和jeep ,曾音译成“引擎”和“吉普”,广泛使用,并收入汉语词典。但后来使用汉语的人有了自己的说法,叫“发动机”和“越野车”。现在后者在渐渐取代前者。后者不但听来自然,而且表现了所指事物的特征和用途,给人一个非常清晰的概念。
翻译中的文化问题不但统统表现为语言,还常常牵涉到使用不同语言民族的传统、历史、思维和表达习惯,而这等等因为世代相传都根深蒂固。所以,翻译中涉及的文化也具有强烈的排异性。原样照搬不是办法,有时完全行不通。即使行得通,也有弊病。
例如,英语的the Milky Way 与汉语的“天河”各包含不同传说,将the Milky Way 照搬为“奶路”或“神奶路”完全行不通。Crocodile tears搬用为“鳄鱼的眼泪”为一些人称道,但许多称道的人也说不出为什么“鳄鱼的眼泪”意为“假慈悲”、“假同情”,更不用说还有很多人看不懂或听不懂。傅雷译为“假眼泪”,意义一目了然。如果译为“猫哭耗子”,不但意义一目了然,而且形象生动。A stone kills two birds译为“一石二鸟”在一些人看来使汉语多了一个表达法,但笔者觉得这样的增加并无意义。汉语中固有的“月亮”与“月球”所指完全相同,“红薯”、“山芋”、“地瓜”所指也完全相同,但前两者用在不同场合,汉语的丰富多彩靠的是这类词,而后三者只是用在不同地区,并不增加汉语的色彩。“一石二鸟”与“一箭双雕”的并存类似于后三者的并存。更何况,论形象“石”远不如“箭”,“鸟”远不如“雕”。Armed to the teeth译为“武装到牙齿”可说是照搬中的经典,的确比“全副武装”生动。但这样的例子毕竟太少,就象肝脏长在左面的人太少一样。何况“武装到牙齿”也有其问题。它虽比“全副武装”生动,但只能作贬义词用。实际上,to the teeth作为一个固定词组是一个中性词,并无贬义,用来描述人的穿戴。在梁实秋的《远东英汉大词典》(台湾远东图书公司1977年版)中,中文释义为“完全地;彻底地”, armed to the teeth的译文是“全身武装”。在厦门大学外文系《综合英语成语词典》(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中,中文释义为 “全身地,从头到尾地;完全地,充分地”。两词典都举了dressed to the teeth in furs and jewels一例,译文分别是“满身珠宝皮裘”和“全身轻裘珠宝”。这一例中的to the teeth如果译为“到牙齿”,恐怕会让人笑得“掉牙齿”。
文化还包括人类的物质财富,表示或描述物质财富的词翻译时搬用往往也有问题,因为不同语言中似乎意义对应的词,并非在任何场合对应。例如,电脑是西方人的发明。英语的电脑术语menu在我国大陆译为“菜单”,人们第一次接触时难免感到奇怪,因为电脑与“菜”相距十万八千里。现在有的词典译为“选单”,不但听来自然,而且其含义也一见分明。台湾译为“功能表”,同样比“菜单”好。我们可以再设想,如果电脑英语术语mouse搬用为“老鼠”,效果会如何。英语的dry red (white) wine一直译为“干红(白)葡萄酒”,尽管喝的人不少,但如果问起“干”是什么意思,喝的人仍然十有九不知。读者如果有兴趣,不妨作一番调查,看看是否真十有九不知。
重在效果
翻译中历来就存在搬用原文形式和改变原文形式两种不同方法,涉及文化问题时尤甚。笔者虽将the Magi译成“圣贤”和“东方三贤人”,但也并不否认译成“麦琪”同样可以。无可否认,同一词或句由不同的人翻译,即使是翻译指导思想相同的人翻译,都会出现不尽相同但又都可接受的译文。但同样无可否认的是,不同形式的译文在读者中产生的效果不同。
翻译家和翻译理论家都把译文的效果看成一个重要问题。
早在1894年,我国的马建忠就说,“能使阅者所得之益与观原文无异,是则为善译也已。”(马建忠,1894) 后来,傅雷说:“不妨假定理想的译文是原作者的中文写作。”(傅雷,1951) 钱钟书说:“译本对原作应该忠实得以至于读起来不象译本。”(钱钟书,1979) 余光中说:“好的译文给译文读者的感觉,应该象原文给原文读者的感觉。”(余光中,1999)
美国的尤金·奈达在代表作Toward a Science of Translating(翻译的科学探索)中提出了dynamic equivalence(实际对应)原则,以后在与查尔斯·泰伯合写的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Translation (翻译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中,将dynamic equivalence换了个更明确的说法,改为functional equivalence (效果对应)。
语言和文化的排异性决定搬用原文形式的翻译效果不理想。理论上,两点间的距离直线为最短,但实际上直线往往走不通,因为两点间往往有障碍。如果说原文与译文是两个点,语言和文化的排异性就是这两点间的障碍。
举几个翻译中走直线的例子,看看他们的效果。
奈达在中国遇到过一位学者。这位学者曾赴美讲授过中国历史和艺术,把五十首诗歌译成了英语。他请奈达看看这些译诗是否象诗。结果奈达说:“I studied the poems carefully, and two of them could be considered acceptable in English, but the rest just did not make sense because the elaborate culture-dependent metaphors and similes were so misleading. ”(Nida, 2003 ) (我细读了这些诗,觉得只有两首象英语,其他的简直看不懂,因为其中那些运用了典故的奥妙比喻叫人不知所云。)
《红楼梦》的英文全译本现在有两个。一个是杨宪益与夫人戴乃迭的,另一个是大卫·霍克斯与其女婿约翰·闵福德的。杨宪益先生的夫人戴乃迭在谈到这两个译本时说:“我们的灵活性太小了。有一位翻译家,我们非常钦佩,名叫大卫·霍克斯。他就比我们更有创造性。我们太死板,读者不爱看,因为我们偏于直译。”(戴乃迭,1980)这话恐怕不能单纯视为谦辞,因为事实也是以英语为母语的读者大多喜爱霍克斯的译本。
梁实秋先生是大名鼎鼎的作家,尽管如此,他译的莎士比亚由于是直译,并不受人欢迎,远比不上文坛名气小得多的朱生豪。
此类例子其实不胜枚举。译文读者看译文时似乎总是不喜爱与自己的语言习惯格格不入的译文。语言和文化的排异的结果,表现在读者对与自己的语言习惯格格不入的译文的排异。
与以上几例相反,清末主张“信达雅”的严复所译《天演论》等八书为西方学术进入中国做出了重大贡献,甚至影响了孙中山、毛泽东这样的伟大人物。林语堂认为翻译是一种艺术,主张译文“信达美”。
他那个时代的西方人了解中国,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他流畅的英文写作和流畅的英译文。现在,主张“三之”、“三美”、“两种文化竞赛”的许渊冲先生所译中国古诗词受到西方人的高度好评,最近美国斯坦福大学还将许先生的三十首译诗列为教材。许先生为中国文化走向世界做出了独特贡献。
结论
综上所述,翻译中的文化问题统统通过语言表现,而语言具有明显的排异性。译界普遍认为,翻译是再创造。对此,笔者想补充说一句,是翻译中语言和文化的排异性决定了翻译的再创造这一特征。笔者还觉得,汉语的排异性特强,我国学者研究翻译应正视和重视汉语的排异性。如果忽视翻译中语言和文化的排异性,语言转换和文化交流就会受到影响,甚至不可能。尊重语言间的差异,翻译中的语言转换和文化交流才能顺利进行,这就是翻译中的辩证法,这就是翻译的规律。
(摘自2008世界翻译大会论文集)
(编辑:艾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