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接受美学角度谈翻译的目的与效果(下)
从接受美学角度谈翻译的目的与效果
金春笙
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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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探讨古诗英译的本色与美学价值,以下将以直译派、改译派、格律派、创意译派以及现代派的译诗为例并加以分析比较来说明翻译方向对翻译过程和译文评价具有的意义。试看李白的《早发白帝城》:
朝辞白帝彩云间,
千里江陵一日还。
两岸猿声啼不住,
轻舟已过万重山。
直译派译文:
Leaving Whiter Emperor City at Dawn
At dawn amid colored clouds I left Whiter Emperor City :
A thousand miles to Chiang-ling—I was there in a day !
Chattering monkeys on the cliffs, no end to their bawling.
So the light boat slipped past the ten thousand mountains.
众所周知,诗歌是依靠文字及其所激唤的各种境界的联想来发挥其感染力的。此译文除了平铺直叙,把原诗照字面解释一番外,Poetics 匮缺,很难让异国读者领略原诗之韵味,虽是文从句顺,把“死的字面虽然顾着了,把活的精灵却是遗失了”(王林,戚咏梅,2004 )。如果用散文形式排列:I left White Emperor City amid colored clouds at dawn. A thousand miles to Chiang-ling— I was there in a day . Chattering monkeys on the hills, (there was )no end to their bawling. So the light boat slipped past the ten thousand mountains.难怪闻一多先生发出感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中文的浑金璞玉移到英文里来,就变成这样的浅薄,这样的庸琐?”(闻一多,1986)。“尽管诗的材料是词语,但诗的意义并非来自词语本身,而是来自它们的构成方式,包括声韵、节奏、词义关系所产生的氛围等”(朗格,2006 )。“译入语的词语在特定的情景里载荷着特定的文化背景情味,译出语的情况也如此”(许崇信,1991)。因此,往往一个词在原文里有一种气氛,而译成另一种语言时气氛就飘然若失,面目全非。周良沛先生说得好:“任何文字一组合到诗行中,它每个字都成为回流诗情的活血,就不是机械可以对换的,像机械式的文字”(周良沛,1986)。
但是,仅仅译出意思是不够的,因为“意思”就能“意思”完一种语言艺术的艺术,那它也就不成其艺术了。
这首诗是诗人李白遇赦后在归途中写的,短短的二十八个字,以轻松的旋律,表达出愉快的心情。千多年以后来读它,还仿佛身临其境,轻舟快驶,乘风逐浪而进。翁显良先生说得好:“译者似乎没有注意到第一句‘彩云’显示诗人流放遇赦的喜悦,第二句的‘一日还’反映诗人归心似箭,第二句群猿哀鸣而诗人并未为之下泪,末句情绪十分愉快。原译者舍不得两处地名,其实白帝城与江陵在外国读者心中并不能唤起什么联想,重要的是原作没有点明的巴东三峡。机械地见字译字不如适当增减,该有者有,该无者无,首先要有李白的豪气,而无文饰与冗笔”(翁显良,1986)。
试看翁显良改写派的译文:
Homeward
Good-bye to the city high in the rosy
clouds of dawn.
Homeward, out the gorges, out today!
Let the apes wail. Go on.
Out shoots my boat. The serried mountains are all behind.
翁先生深知,诗是富于形象的思维,诗人总是通过意象,通过富有想象力的描写而使诗具有魅力。翁译不拘限于原文的字句,而立足于意境的渲染,虽用字与原文不同,而寄意则同,虽找不到“千里江陵一日还”的字眼,同时也找不到万重山的“万”字,但言简意赅,情浓如瀑,一泻千里,把李白的豪气诉诸笔端,字里行间洋溢着李白流放遇赦、归心似箭的喜悦情怀,同时把李白越过艰难险阻,前途顿然开阔,可以顺流而下,那种一路飞舟,一路歌的豪放形象跃然纸上。翁译是诗,而另译却是解释,两相比较,孰优孰劣,已在不言中。翁译中的三个out 的妙用把李白被流放失去自由而后遇赦的心情从笔端释放出来。最末一句诗意尤浓,堪称警句。借重一个out,而将其置于句首,突显了out 一词隐藏迅疾之信息量,此外,用像箭一般射出来状写轻舟之速,此倒装句的妙用,英味浓郁,扬足英语修辞的艺术张力。“Serried mountains are all behind ”译“已过万重山”虽表层词义有异,但“轻舟已过万重山”的意境已被表达得珠璧交辉。翁译把原诗的精神表现得丝丝入扣而且把诗人的归心似箭的愉悦心情,毫无阴郁的境界体现得更加透彻,达到与原文美学功能上的对等。译诗神韵飘逸,译得贴切、含蓄、变通,使西方读者容易联想,容易领悟,堪称异曲同工、浑然天成。此译以读者审美情趣为取向,充分融入译者的主体性创造精神,使得原文“活下去”且“活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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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安石认为,“中国诗的押韵及诗律格式在一切诗作中要算最精美。事实上,中国诗的大部分作品都是为乐曲而写的。然而,押韵本身也有其特殊困难。例如李白的《静夜思》,我认为是非译不可的,但每次重读自己的译文,总难以忍受那浊重难听的now-how韵脚,这是我生平译过最棘手的一首诗。原诗是那么简洁自然,要翻译它,就像把一片玫瑰花瓣染色一样难”(唐安石,1986)。因为唐安石深知李白的气势上的浑璞没法译。金隄曾请数十名英语为母语者对李白《静夜思》一诗的八种译文进行问卷调查,旨在选出他们认为最富诗意的译文,结果与国内翻译评论家的评价大相径庭。试看赵甄陶对李白《静夜思》的格律派英译:
Moonlight before my bed,
Could it be frost instead?
Head up, I watch the moon;
Head down, I think of home.
译文精练、准确、工整划一,格律严谨,有唐诗风骨,但在张建民对六位英国等地任教的外藉教授进行的问卷调查表中可看出此译文在最具诗意与最像英文诗两栏中无人投票,这足可说明这种单纯的外模仿虽有唐诗古风,可赢得国内读者的好评。然而,在西方读者眼里通不过,摆脱不了译诗难免的匠气,未必能产生汉诗中有过的美学效果。“这样的译文非常造作,这种aabb 韵律有点笨拙”(张建民,2004 ),这只是三四流维多利亚的英文诗,现已不再有生命力了。“那么我们大概可以说,译者注重的是把中国读者所知的诗学规则以英文重现而不是译诗作为一首‘诗’给英语读者的印象”(孔慧怡,1991)。既然译诗传达不出原文读者所得到那种感受,译者又何必去刻意模仿复制呢?更何况在格律方面,译诗必须有它作为英语作品的独立生命。
以下是翁显良改写译派译文:
A splash of white on my bedroom floor. Hoarfrost?
I raise my eyes to the moon, the same moon..
As scenes long past come to mind, my eyes fall again.
On the splash of white, and my heart aches for home.
在上述张教授问卷调查中此译被评为最有诗意,最像英文诗且最能产生浓浓的思乡情,受到外藉教授的一致好评。笔者也曾将八种《静夜思》的英译文拿给来访的native speaker—加拿大友人看,结果他的看法与那些教授的不谋而合。翁译的成功在于他心中装着译文的阅读对象,灵活地处理译文的语言,使之符合读者的习惯,所以他完全摆脱原作的语序和句法,似乎有不忠之嫌,但他能把《静夜思》的精髓——white 的内涵译出,通过重复、首尾呼应的手法,满足西方读者的审美期待,而不是徒具其形的外模仿,他注重再现原诗所蕴含的思想感情,尽可能去发掘隐藏在词语背后的“心智状况”的对等物,他所追求的是在英文里产生最佳艺术效果的内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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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让我们领略庞德的创意英译,并从中受点启迪。“庞德的一生一直是个有争议的人物,几乎从他的诗歌生涯一开始,他的作品和文学思想就经常遭人非议。但是,《华夏集》看来是个例外,当时这本诗集无论是从哪一派的评论者那里得到的都是无保留的赞扬,甚至最敌视庞德的英国学院派也不得不承认这本‘译诗’集的魅力。学院派批评家爱德华·加尼特(Edward Garnet )在《大西洋》杂志上著文评庞德说:‘他译的中国诗是他最出色的作品’”(赵毅衡,1985)。
福特·马道克斯·福特曾发表评论说,“《华夏集》是英语写成的最美的书,如果这些诗是原著而非译诗,那么庞德便是当今最伟大的诗人”(ibid)。
一个不识中文的美国诗人根据费诺罗萨笔记改译的中国诗却能插上翅膀翱翔在西半球的上空,让西方人领略到中国古典诗词那“至高无上的美”,呼吸到“新鲜气息”,这是为什么?窃以为庞德的成功有以下几个因素:一、译诗用无韵自由体。“中国古典格律诗,自新诗运动起,译成英语时大都译成自由诗,这已成了惯例”(ibid )。因为“用英语格律诗译中国诗,成功的例子是不多的。自新诗运动开始,以自由诗来传达中国古典诗歌的风味,已经成了确定的传统。绝大部分的中国古典诗,比起欧洲诗歌传统来说,的确给人最鲜明的印象,是干练简朴,因此,英语格律诗很容易把中国古典诗中亚化或维多利亚化。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古典诗歌虽然严格格律化却宜于译成非传统化的英自由诗的缘故”(ibid )。庞德以一个诗人敏锐的眼光捕捉到“中国的语言和诗律都与英语诗相去甚远,任何形式的模拟都不可能产生原诗的效果。这就是为什么新诗运动诗人在译中国诗时反而感到解除了束缚,手脚轻松。庞德谈他的体会时说:‘我译《华夏集》时,我对(中国诗的)音韵技巧一无所知。因此,当我们将东方转达给西方时,大部分中国诗的音韵是毫无用场的’”(ibid)。再者,庞德所译的古诗都是有精心安排节奏的自由诗,这是令人称道的。而我国译者的译诗死守以格律诗译格律诗,结果其译只能满足国内读者的审美需求,而满足不了西方读者的审美期待。刘若愚以下的一席话值得我们深思:“我从前主张在翻译中国诗中重视原韵式,并付诸实践,结果不幸为此而受到几位评论家的批评。我现在体会保持押韵而不损害意义实际上不可能,我也不再坚持用韵”(刘重德,2003 )。
其二,庞德对中国古典诗词不仅有鉴别的才干,而且有选择的天赋,他所挑选的是那些宜于翻译且译出来有点文学味的中国诗。他基本排除了典故很多,需要做许多注释的诗。“对于没有必要的认知环境的外国读者来说,需要真正理解,特别要产生切实的感受,确实十分困难的”(林克难,2005 )。因为中国人对唐诗宋词理解的深度从总体上说肯定优于英美人,反之亦然。这就是说庞德译古诗时“以批评的方式对原作的形式与内容进行取舍,不是追求意义的对等,只是竭力寻求译者与原作者思想情感的对等”(王贵明,2005 )。他用经过反复选过的最合适的语言表达其最美的、丰富和微妙的思想感情。因此,他从费诺罗萨的笔记记录的大约150首中文诗中仅选择19首。他选择的大都与其诗学思想,时代背景和翻译原则息息相关的中国古典诗词。他的成功在于“他与李白等中国诗人之间有着一种能超越时、空,语言界限的‘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契合,其次,是《华夏》问世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在这以后的一个时期,欧美大陆上多少人家妻离子散,不堪战争之苦!怀念亲人,感伤别离的心情处处皆同。庞德选择的中国古诗中大多篇章,如《诗经·采微》、李白的《长干行》、《古风十四》等恰好表达了欧美人民欲说未能说的感情”(胡泽刚,1991)。这种通过翻译取舍达到评鉴原作做法,使庞德自己从传统的意义、节奏、韵脚等方面的对等束缚中解放出来。
其三,庞德译诗时善于把中国诗加以“内化”后,用本土语言进行再创造。恪守“以诗译诗”的原则,并“主张在诗歌翻译中以现代的角度反映历史真实即以现代眼光看过去,把尘封的历史当作活生生现实来认识,同时又从历史的角度,强调过去和现在的文化差异,尊重原诗的历史内容,再现原诗的历史氛围”(王贵明,2005 ),其艺术风格及语言运作方式都有独到之处。庞德认为“诗歌翻译不应过分地强调字词直译,而要更注意文本的意义,注意再现文本所蕴涵的感情,‘字面翻译无法再现原词语中的美’”(G·Singh. P120)(蒋洪新,2001 ),并进一步指出:“不仅要求词和精神的翻译,而且还要有认同和意识到古人的精神内容,并从他们的思想与言语中吸取某些时髦的东西”(High Kenner, P17)
(ibid)。
试看王维《送元二使安西》
清城朝雨浥轻尘,
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
西出阳关无故人。
这是一首送别的诗,说诗人送元二到安西去作使者,就在渭城同他饯别。一个春晨,刚下过微雨,细小的雨珠沾住了飞扬的轻尘,空气格外新鲜湿润。客舍庭院的垂柳春发新枝,雨后更加青翠。古人常折柳相送,现见依依杨柳,不免有几分惜别之情。但沐浴在一派明媚春光中的诗人,此时只有留恋,并无伤感。
一想起与君一别,天各一方,何日再相会,于是情不自禁再满上一杯,“劝君更尽一杯酒”,这是一杯贮满了老朋友深情厚谊的酒,诗人此时直抒胸臆:“西出阳关无故人”,诗人以西出边塞唤起离情别绪,真是绝妙的一句诗,多么深情!多么婉转!一般而言,古典诗歌中大量离愁别恨的作品,大多数写得情绪哀伤,气象萧索,但此诗却以春意盎然、生机勃勃的春色做背景,以挥洒自如的笔致,用浅俗的语言,引发读者的共鸣。现在将庞德的创意译法的译诗与倪培龄的格律译法的译诗进行对比分析,看看孰译更能把原诗的意境和盘托出,孰译更能表现诗歌语言的活力和丰富性,孰译更富有音乐色彩。
先看庞德的创意英译:
Light rain is on the light dust,
The willows of the inn-yard
Will be going greener and greener,
But you, sir had better take wine ere your departure;
For you have no friends about you when you come to the gate of Go.
再看倪培龄的格律英译:
The morning rain about Weicheng Town lays the dust,
With willows fresh, the guesthouse green outside the door.
Let me propose another toast to you right here.
Beyond the Border Gate you’ll find old friends no more.
庞译没了“渭城”与“朝”,添加了一个“light”乍一看走“形”了,但实际上,诗的内涵尽在。微雨轻下,沾住了轻尘。light rain译“朝雨”,light的重迭复出可称得上妙译,一是与light dust “轻尘”里的“light”形成对称,有整饬的美,二是用light 修饰rain, 更能状写尘的轻与雨的细。“浥”字不用动词表动态,而别出心裁用“be on ”表静态,比起 lay on/ settle / 更能表达尘之轻雨之细,此字译得真精巧, 起到一字点染通篇生色之效,再加上一反音步节奏而用短语节奏,读起来朗朗成诵,把“朝雨浥轻尘”的画面表达得惟妙惟肖。第二句突显象征春的willows用“greener”的重迭译青青,真是妙语联珠,用比较级译出“新”字,此句尤值一提的是将来进行时的用法,预示着“客舍”之“柳”,会随时光变得越来越青,这里暗示着与“故人”相聚的机会越来越少。这样处理使诗句平添了几分离情别绪,为下句“劝君更
尽一杯酒”作了巧妙的铺垫,言外之意,机不可失,时不再来。But you, Sir had better take wine ere your 此译尽显庞德的非凡诗才。一个 与 已把“更尽”的意思译出,并在 后加departure but ere your departure you Sir 英味十足, had better译“规劝”,恰如其分,这句诗句特长,是庞德精心设计的,加上er[ ] 内韵的配置,字里行间蕴藏着向友人劝酒时那依依不舍情。第三句For you will have no friends about you, 这里“for”与“about you”都是庞德根据语境自行添加的,旨在让英美读者看得明白,并从中认同和意识古人的精神内容,以免他们产生理解偏离:此人怎么身边没朋友?纵观别的译文均无“about you ”,庞译一则遣词造句地道,二则强调元二身边不再有诗人这些故友。原诗四行为绝句,被译成整齐而错落有致的六行自由诗,尤其诗的短语节奏处理得玲珑剔透,“全诗的节奏是二个与三个的短诗交替。第四行的四节奏,似乎是第一、二行节奏的累加,这句诗特别长,似乎是向友人劝酒时长长的感喟”[赵毅衡,1985]。但尾句的戛然收结,使全诗的节奏更显跌宕多姿。庞译既考虑英语读者的审美情趣和价值,在文化气息和诗味上又不失中国古韵。因为庞德将想象、音乐性、词语美溶进别离的画面里,并用情趣去融化和贯注它, 故而他笔下的“朝雨”、“轻尘”、“客舍”、“柳色”等意象,才能内有生命,外有形象,成为诗人的意境。可以这么说,“庞德的诗不论是内容上,还是神韵格调上,都与原作十分贴近,甚至已臻于铢两悉称的境界” (胡泽刚,1991)。他有与与众不同的诗才,“即使他只掌握了极为有限的细节,他有能够领会作者的核心思想,因为他有一种特殊能力,我们也许可以称之为过人的洞察力”(ibid) 。
然而,倪译拘泥于原诗,仅照字面译出,呆滞平板,了无生气,尤其把“浥”译成lay,有笨重感,不能完美地表达“浥轻尘”意象的朦胧美。用“guesthouse”译“客舍”,字面似十分对等,但此词还有另意宾馆,故不如庞译inn-yard准确、地道、有古味。另外,“outside the door”,纯为凑韵而添加,整句平直敷陈,索然寡味,实属败笔。用let句型 引导译“劝君更尽一杯酒”有悖原诗初衷,没有表达王维从对方着笔的特色,倪译笔老套,不如庞译清新。倪译虽把词语的意思 都顾及到了,但英诗味不浓,只适合中国读者的阅读欣赏习惯,不能满足英美读者的“期待视域”。因此,译诗没能完美传达原诗的艺术价值。而庞译创新,对原诗有独特的理解方式,能体现原作的真髓。庞德以一种优秀诗人特有的敏锐创作目
光对中国古典诗歌进行再创造。因而译笔不仅形象生动而且精确,音调优美。 最后以美国女诗人艾米·洛威尔(Amy Lowell )用现代诗译的杨贵妃写过的一首绝句《赠张云容舞》为例并略加评鉴,作为注重翻译目的与效果的又一佐证:
罗袖动香香不已,
红蕖袅袅秋烟里,
轻云岭上乍摇风,
嫩柳池边初拂水。
DANCING
Wide sleeves sway,
Scents,
Sweet scents
Incessant coming.
It is red lilies,
Lotus lilies,
Floating up,
And up,
Out of autumn mist.
Thin clouds
Puffed,
Fluttered,
Blown on a rippling wind
Through a mountain pass.
Young willow shoots
Touching,
Brushing
The water
Of the garden pool.
原诗四行,译诗十九行,“形”虽离去,但优美的唐诗已化为了贴切、流畅、新颖自然的英语,译者成了杨贵妃感情旋律的知音,与其神思契合,让张云容在英语里载歌载舞,一样歌声悠扬,一样舞姿婀娜,窃以为这样的译文才能在异域文化里极富感染力和震撼力。难怪吕叔湘说:“这首诗译得很好,竟不妨说比原诗好。原诗只用词语形容舞步,译诗兼用声音来象征”( 吕叔湘,1980)。
结语
综上所述,不论国内或国外翻译家,只要像翁显良、庞德、洛威尔那样,在翻译过程以翻译目的和效果为取向,都能把接受美学、读者反应视作译者必定遵循的翻译原则,他们都能从字里行间感受作者丰富、博大而敏感的内心世界,感受到巨大的人格魅力。他们都能深刻理解原文,提炼原文的精华,重铸译文,领悟并把握原文独具的艺术特色,并以娴熟的翻译手法、丰厚的语言积累,将原作的丰姿再现,惟有如此 才能译出本真的诗。可以这么说,是天才的翻译家创造了一种美学、一种艺术,实现了以的语读者反应为取向,实现了译诗审美的价值,达到汉英两种诗歌在同一整体情景、语境中意义与功能上的对等。
(摘自2008世界翻译大会论文集)
(编辑:艾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