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理据的问题
语音理据,指的是语言词汇的意义往往可以通过表征形式的发音而得到反映或部分反映。语音理据主要有拟声词(onomatopoeia)和语音象征(sound symbolism),这两者也可统称为拟声词。语音理据是切切实实的理据,而且在语言中普遍存在。恐怕任何一种语言都有语音理据这类现象,你可以反问,世界上存在没有拟声词的语言吗?答案是否定的。我们之所以说语言符号无论如何都摆脱不掉理据的尾巴,原因正在于此。拟像词,如象形文字,虽然也是理据,但不是符号的理据而是文字的理据,所以语音理据与文字理据不在一个平面上,不可混为一谈。再说,很多语言已经不是象形文字了,所以我们关于理据的讨论不在这一层面上。
所谓拟声词,是指词在形成之时其发音,或严格说来是索绪尔所谓的音响形象(sound-image),模拟或部分摸拟自然界的声音,而词义部分则指与该声音相关的东西。拟声词在各种语言中都有一定的数量,如英语中的“cuckoo”、“mew”、“splash”等,汉语中的“乒乓”、“嗵”、“叮咚”等。以上这类拟声词有人称为基本拟声词。另外,还有一些词主要依赖词中的一个音素或音素组合使人产生某种语义上的联想,这就是所谓的语音象征,也可称为次要拟声词——与基本拟声词相对应。比如,英语里“slick”、“slight”、“slip”等词中的“sli-”给人轻小的感觉,而“bump”、 “dump”、“thump”等词中的“-ump”给人以沉重的感觉。不过,这只能是感觉而已,我们拿不出切实的证据来证明或否认这些词确实模仿了自然界的声音。不管如何,语音理据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索绪尔在论证任意性原则中也避不开这一问题,但他认为拟声词在语言中只是极少数,他把这类词看成语言的次要成分,而不是有机部分,是可以不予考虑的。这一点表现了索绪尔的不严谨,决定事物本质的不是量而是质。世界上哪怕只有一只麻雀,那就不能说世界上不存在麻雀。我们可以说词义不必然取决于理据,但不能说理据不存在,也不能说不是语言的有机成分——关键是这“有机”是相对于什么而言的。事实上,语言中的拟声词绝不象索绪尔估计的那样少,一种语言中的拟声词大约有两千个,再加上语音象征这类次要拟声词,那就更多了。以此可见,将这并不少的一部分词排除在外而强推出任意性原则,显示出该原则概括性不强,也违背了科学的分类方法,而且说其不是语言的有机成分也嫌含混。有鉴于此,在索绪尔提出任意性原则时,排除拟声词虽有方法论上的需要却是策略上的失误——因为拟声词存在与否与任意性原则都不在一个平面上。任意性的真正含义当是:能指所指之间的理据性不构成符号的充要条件,或理据不是构成符号的决定性要素。
本文节选自赵彦春教授的专著:《认知语言学:批判与应用》(南开大学出版社,2014)
(编辑:织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