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考函[2004]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上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5号)文件精神及北京市人事局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将2004年上半年北京地区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2004年上半年考试语种为英语。
二、考试时间
5月29日 (星期六) |
上午 | 10:30─11:30 | 二、三级口译 口译综合能力 | |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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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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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场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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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口译
口译实务 (交替传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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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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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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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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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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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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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场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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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口译
口译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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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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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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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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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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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
(星期日) |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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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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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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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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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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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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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时间
2004年3月15日- 4月7日
四、报名方式
北京地区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社科BFT考试培训中心网站(www.catti.cn),按网上要求办理申报手续。
二○○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