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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上半年北京地区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07/1/19 来源:同文世纪 浏览次数:2458

京人考函[2004]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上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5号)文件精神及北京市人事局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将2004年上半年北京地区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2004年上半年考试语种为英语。
  二、考试时间

5月29日
(星期六)
上午 10:30─11:30 二、三级口译 口译综合能力
下午
13:10
入场完毕
二级口译
口译实务
(交替传译)
13:10─13:30
试带
13:30─14:00
考试
13:10
入场完毕
三级口译
口译实务
13:10─13:30
试带
13:30─14:00
考试
5月30日
(星期日)
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
14:00─17:00
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三、报名时间
  2004年3月15日- 4月7日
  四、报名方式
  北京地区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社科BFT考试培训中心网站(www.catti.cn),按网上要求办理申报手续。

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编辑:同文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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