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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医科大学翻译硕士MTI招生简章
时间:2016/10/10 来源:重庆医科大学 浏览次数:2057
 

  重庆医科大学创建于1956 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而成,原名重庆医学院,1985 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2015 年,成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由位于渝中区的袁家岗校区和位于重庆大学城的缙云校区组成,校园总面积2650 余亩。其中,缙云校区占地2100 余亩,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如画。

  学校具有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港澳台学生和外国留学生资格。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28000 人,其中研究生5100 余人,本科生20000 余人,留学生700 余人。

  学校现有4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8 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6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7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有4 个国家重点学科,12 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76个省级重点二级学科。在“2013 年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临床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等排名全国前列。

  学校现有国家级、省部级研究机构28 个,其中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 个、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实验动物中心1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 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 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5 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6 个,省级人文社科基地1 个。另设有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院士专家工作站”。

  学校设有19 个学院、系、部,并设立研究生院。开设31 个本科专业,其中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等9 个专业为重庆市“三特计划”特色专业,另有临床医学等4 个“三特计划”特色学科专业群。临床医学专业成功通过临床医学国际专业认证,口腔医学、护理学专业成功通过国家教育部专业认证。学校为全国首批国家医学电子书包试点单位和中国医学数字教育项目示范基地。现拥有4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 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 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学生在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等专业大学生技能竞赛中屡获佳绩。

  学校现有“973”首席科学家2 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5 人、“长江学者”5 人,教师总数2100 多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约1600 人、博士生导师228 人,以及“卫生部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高层次人才逾百人。

  学校现有附属医院8 所(综合性医院5 所,儿童医院、口腔医院、康复医院各1 所)。在《2014 年中国最佳医院综合排行榜》(全国100 所)中,附属儿童医院、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分别排名第57 位、第73 位、第81 位。各附属医院共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8 个。医院编制床位10600 余张,年门诊量逾800 万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近30 万人次。此外,有14 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和30多所教学医院分布在重庆、四川及深圳等地。

  学校坚持自主创新,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十二五”以来,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专项、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国家高技术发展研究计划(863 计划)项目、国家科技计划支撑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70 余项。获各类科技成果奖励110 余项,其中重庆市科学技术奖、何梁何利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40 余项。学校独立研制的高强度聚焦超声肿瘤治疗系统(海扶刀)属世界首创,是我国第一台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医疗设备,量产后获得国内外业界广泛认可。

  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近年来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比利时、瑞典、新西兰、韩国、马来西亚等10 多个国家或地区的20 余所高水平大学开展研究生、七年制和本专科生联合培养,以及科学研究合作。与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南大学等“985 工程”、“211 工程”大学联合培养长年制医学生。

  建校60 年来,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医疗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我国的医学教育和卫生事业发展,以及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天,全体重医人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正在为加快建成学科优势突出,办学特色鲜明,国际化、开放型的高水平医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重庆医科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16 年3 月修改,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2017 年公布文件为准)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保证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谨、高效,提高研究生招生考试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是在初试合格的基础上,对考生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作进一步较为全面的考察,旨在弥补初试考察方式较为单一的缺陷,通过复试选拔出真正高素质、综合能力强、具备一定科研能力和临床技能、具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因此,复试工作一般进行差额复试。

  二、复试工作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将保证质量放在复试工作首位,探索建立不拘一格选拔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人才的机制。
  (二)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同时统筹兼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
  (三)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强化复试小组在复试中的责任,着力开展对研究生导师的培训工作,提高选拔评价能力,全面提高复试工作质量。

  三、考生复试的基本条件

  参加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凡符合国家基本复试要求,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但未到达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也可参加复试,但须按相关规定调剂)。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见《关于公布重庆医科大学2017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通知》。

  四、导师招生指标安排

  由各院系统筹安排,主要向学术水平高、培养质量好、承担有重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及国家重点专科倾斜。

  五、复试录取工作基本程序

  (一)学校按教育部下达的我校当年招生规模及当年的初试成绩,在国家基本复试要求基础上,确定我校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线。
  (二)根据学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须进行差额复试。
  (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交验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学科专业按有关规定组织复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五)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以及学校的招生政策对各学科专业的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合格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汇总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拟录取考生相关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官方网站上公示十个工作日,并按相关要求上传教育部招生信息公示平台。
  (七)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名单。
  (八)经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后,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考生调剂要求及程序

  考生调剂要求及程序以当年我校公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八、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院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本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本院系复试工作,接受各院系纪检部门的监督检查。各院系须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拟录取考生,如出现超额招生或学位类型不符等严重后果,由院系承担责任。各院系须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按二级学科组建(内科学、外科学可按三级学科组建),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应由至少3 名以上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硕士生导师组成,绝不允许导师单独复试,鼓励有条件的院系按一级学科组建复试专家小组。各复试小组应根据学科的特点,按要求确定面试内容、形式及命题。面试成绩的评定采取复试专家小组集体评分。 
 
  九、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形式
  1.笔试:综合知识测试(包括外语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由各院系统一组织)。外语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外语能力、阅读分析能力、理解相关专业外语文献能力、掌握相关专业外语词汇程度等;专业知识主要是在初试基础上考察考生掌握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程度。综合知识测试难易程度应以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能够取得良好成绩(试卷总分×80%)进行掌握。综合知识测试考试时间为3 小时,试卷满分为100 分。
  2.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仪表举止、外语听说水平、知识结构、科研及临床技能(包括创新性思维与能力、科学研究思维或临床实践技能)、分析能力、交流沟通能力等综合能力进行考核。每生面试时间一般应为5-10 分钟,各复试小组对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内容、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面试主要内容应包括:
  ①考生中英文自我介绍,考察考生中英文口头表达能力,要求考生表达准确清晰流利;
  ②面试专家使用英文与考生进行简单交流,考察考生英文听说能力,要求考生能够听懂常见的对话内容,能够较流畅地使用英文进行日常话题和相关专业知识交流;
  ③面试专家提问,提问内容应涵盖考生本科阶段学习基础、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考生社会实践活动能力、考生创造性思维能力、思想道德品质、三观、人生规划、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等内容;④考察考生言谈举止及行为礼仪,考察考生思维是否敏捷,谈吐是否得体,是否具备基本的日常行为礼仪。
  3.临床技能测试(OSCE):仅限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考生,主要考察考生的临床操作技能,具体考试安排由相关院系组织。具体办法见《重庆医科大学2016 年硕士研究生临床技能测试办法》(附件3)。
  (二)复试内容
  复试应覆盖以下几方面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性思考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诚信记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
和礼仪等。
  3.科研、临床能力考核:对拟录取为学术学位的考生须加强科研思维及能力考核,对拟录取为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加强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三)复试要求
  各院系须通过展板、网络等形式将本院系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要求等信息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现场须有明显标识,在复试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以及秩序维护等工作,保证复试过程平稳有序。复试专家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抽烟、闲聊,确保复试工作秩序井然。复试过程应有纪检部门参加,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复试过程须全程录像,录像资料由各院系收集并刻录成光盘上交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保存录像资料一年备查。
  (四)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强复试,对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试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进入拟录取阶段。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五)复试体检和心理测试
  考生应在复试前按我校相关要求完成心理测试,考生的心理测试结果将提供给相关院系及导师,作为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应在复试期间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十、录取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 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且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各院系应在二级学科(内科学、外科学可按三级学科)范围内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十一、复试工作纪律

  复试工作须严格执行教育部、重庆市教委、教育考试院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凡在招生工作中不按规定进行,私下与考生达成协议,或为自己、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研究生招生管理人员、各院系相关人员、研究生导师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学校纪委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疑问,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委进行申诉。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重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3-68486606。
  (二)各院系要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对外公布各院系申述渠道。
  (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组织复试。

重庆医科大学2017年翻译硕士研招生专业目录

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  导师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019 外国语学院   6  
055101 英语笔译
_ 01 英语笔译
_ 03 英语笔译
_ 04 英语笔译
_ 05 英语笔译
_ 06 英语笔译
杨红
云红
王燕
田俊英
杨占
佘丹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11 翻译硕士英语
③357 英语翻译基础
④448 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编辑:T-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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